為充分保護、調動和發揮職工積極性、創造性,進一步規范勞動競賽管理,推進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,根據《工會法》《勞動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公司近日制定了《勞動競賽活動實施辦法》。
《辦法》明確提出,開展勞動競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,加快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,是發動職工群眾在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中趕超先進、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創新力的有效載體;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,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;是樹立典型、表彰先進、推廣經驗、掀起“比、學、趕、幫、超”群眾性建功立業活動的有效途徑。
《辦法》規定,公司各級組織開展勞動競賽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按照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,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中心和改革發展重點任務,以目標為導向,組織發動廣大職工廣泛開展攻堅“急、難、險、重、特”任務的勞動競賽活動,通過活動的開展,引導職工全面樹立市場意識、競爭意識、成本意識、創新意識和為完成任務不畏艱難險阻、苦干實干、拼搏創新的實干精神。
《辦法》明確要求,公司各級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必須遵循以下原則:一是應圍繞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這個中心來進行;二是有利于挖掘潛力、增強活力、凝聚職工爭創一流業績的原則;三是有利于“互相學習、互相幫助、取長補短、共同提高”的原則;四是精神鼓勵為主和物質鼓勁相結合的原則,使競賽成果與職工的政治榮辱和物質激勵有機結合,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。五是有利于弘揚工匠精神、勞動精神、勞模精神,營造“尊重勞動、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創造”的氛圍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勞動競賽委員會職責及權限,對勞動競賽活動的申報、審批進行了明確規定,對開展勞動競賽活動的目標、結果、獎懲以及獎懲范圍作了明確要求。